中国和德国同为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成员国,彼此给予最惠国待遇(Meistbegünstigungsprinzip),根据中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从德国进口的特定产品可以享受较低的海关关税税率,即海关税则中的最惠税率,前提是海关申报时需要提供产品的德国原产地证明(Ursprungszeugnis)。

德国的原产地证明通常是由发货人向德国当地的工商会(IHK)申请开具的,在申请时产品必须已经做好发运的准备。申请可以通过书面形式,也可以通过电子形式提交,电子形式需要额外为在德国的办事人员申请电子卡并需事先缴纳一定的费用。

申请开具原产地证明表格的内容,包括发货人信息、收货人地址、原产国正式名称、运输方式、单据号码、产品详情、数量等信息。原产地证明一旦开出,未经德国工商会同意,不得自行涂写修改,否则视同为伪造官方文件的行为,将会面临处罚的风险。原产地证明可以用德文,也可以用英文填写,但是所用的语言必须一致不得混用。

具体的关税税率是由海关申报时的海关编码(HS-Code)决定的,各地海关在确定关税税率时,对同一产品类别的的认定可能会有较大出入,如果申报的海关编码不准确或过于宽泛,很有可能会被海关驳回并要求缴纳较高的进口关税。我们建议国内的进口商在产品发货之前就与德方厂家明确产品的具体功能和技术标准,防止在进口清关环节造成延误。在原产地证明文件上是不允许填写海关编码的,我们建议申请原产地证明时可以尽量根据计划申报的海关编码类别,填写具体的产品信息,以便在与国内海关发生争议时,可以作为有说服力的文件证据。

下面是德国原产地证明的模板,如果您在取得德国产品的原产地证明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德国原产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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